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推进工作 / 管理公开

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业务科室管理内容

发布时间:2020-04-23 17:45
来源: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民族政策研究中心

民族政策研究中心。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民族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对全市民族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的政策制定和工作规划;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宣传创建科

宣传创建科。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成就、民族团结、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并督促检查,负责国家、自治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命名、挂牌工作。负责民族事务相关外事外宣和交流合作,承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工作,承担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负责联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和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民族事务管理科

民族事务管理科。负责起草地方性民族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涉及民族政策的审核工作。承担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工作,负责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城市民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和落实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政策,负责少数民族发展(兴边富民)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相关补助资金并检查其社会、经济效益。承担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申报、审批、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处理工作,组织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责任编辑:次仁顿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