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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推进强团结行动 当好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排头兵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06-08 16:33
来源:强团结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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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推进强团结行动当好着力创建全国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排头兵专班

办公室日常工作细则

扎实有序做好市推进强团结行动当好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排头兵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各项日常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细则。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专班办公室在专班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导督办组。

二、工作职责

第二条  专班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工作

(一)办文。专班办公室文件按照《拉萨市委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文件签收、登记、呈阅、办理、督办、反馈、归档等工作。

(二)办会。负责筹备专班领导决定召开的各项会议。所有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发布通知、牵头组织,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会议通知发送不得以微信群发代替下发正式通知,微信群发只作为通知的补充。

(三)统筹协调。负责与市委作风办和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根据专班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实施模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

(四)督查督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安排,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加强工作信息报送,逐月开展任务完成情况调度,于每月27日前向专班报送本月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开展计划。专班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计划梳理汇总后,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报市委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作风办)。收集梳理全市强团结行动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并及时向专班反映并协调解决。

(五)宣传。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强团结行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宣传。挖掘强团结行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并大力宣传。健全完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督导各成员单位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为契机,通过用好学习强国、拉萨融媒等平台,做好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理论阐释、政策解读故事宣讲,做好创建工作进度、创建工作成果、先进典型、工作经验等宣传,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的浓厚氛围。

(六)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班领导的调研工作,根据专班领导安排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实地调研、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强团结行动开展情况。

(七)工作计划、安排、意见,建议。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创建办和市委安排部署,提出专班年度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及时向专班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八)考评、验收,推荐整理。统筹做好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县(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和模范单位相关考评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推荐评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示范单位的通知,收集、筛选、整理各单位申报材料,提出建议按程序上报。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台账和材料。负责印发拉萨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单位推荐评选的通知,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做好相关材料审核、测评打分、逐级报批等考评工作。

第三条 专班办公室实行AB岗工作运行模式。

专班办公室:(曹志明-次仁拉姆)

综合协调组:(王强-刘光毅、徐刚)

督导督办组:(多吉-洛央、德觉央强 )

因特殊原因不在岗、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按照AB岗工作运行模式自行接替。

第四条 专班办公室加强人员和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AB岗制度,办公室经费严格执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领导、分级审批、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切实保障办公室工作需要。

三、工作分工

   第五条根据专班承担的职责任务对专班人员分两个小组,即综合协调组和督导督办组,曹志明负责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次仁拉姆负责专班办公室对创建工作的日常督导督办。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长:王       市民委创建科科长

员:刘   当雄县人大办一级主任科员   

   林周县松盘乡岗巴村委会第一书记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文办会办事,联络相关部门,申请专项经费,安排落实年度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要点、工作规则及工作细则,编写信息、会议纪要及总结等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督导督办组

长:多     市甘丹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员:  民委宣传创建科员(事业管理九级)

德觉央强尼木县公安局政工监察室三级警长

工作职责:一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安排,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加强工作信息报送,逐月开展任务完成情况调度,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班办公室活动和工作调研二是对创建单位强团结行动实施监测,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及时向专班报告情况;三是督查事项做到月结季清,具体情况针对性催办,按时上报;四是完成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当好排头兵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会议制度

第六条 专班办公室实行集体讨论重要事项制度。总结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每月向专班汇报进展,适时向市委作风办汇报工作进展。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专班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适时召开碰头会,协调、解决模范区创建工作中相关问题,并以书面形式报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不断提高做好创建工作的能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压实工作责任。办公室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各自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加强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成效。

六、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谭云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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