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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3-11-08 12:4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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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上下正在火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之际,拉萨市人社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工作实践结合,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基层治理年”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社区干部岗位等级和社区工作者专职化转型发展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市率先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

健全政策制度,把好体系“建设关”。社区工作者作为基层治理的参与者、服务者和保障者,是基层治理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中共拉萨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总体工作部署基层治理年和市委强治理专题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0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藏党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和《拉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中关于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岗位等级、薪酬体系、考核评议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市人社局制定了《拉萨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基本形成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制度架构。

严格招聘标准和程序,把好队伍“准入关”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拉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配备标准为每万人城镇常住人口配备25名,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00人配备5名,老城区或情况复杂、治理难度大的社区每增加300人增加1名,其他社区每增加500人增加1的规定和基层治理“1+N+X”制度体系一网格、一专职网格员(社工)的要求,拉萨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计划共招聘1668人,计划第一批次招聘1220人、第二批次考聘(转聘)448人。截止目前拉萨市社区工作者第一批次招聘工作已经完成,共招聘635社区工作者补聘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计划补聘567人。考聘(转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拉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相继开展。

完善激励保障制度,把好激励“导向关”加大激励保障力度,分类分级落实薪资待遇,建立健全晋升发展渠道,拉萨市人社局制定了《拉萨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方案》,规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薪酬按照学历、考核、年限等不同,分为正职、副职、委员和工作人员4类级别17个档差,明确按规定享受社保、公积金等福利。总体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占70%,绩效考核奖励占30%。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励保障情况为:城关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共同保障,其他县(区)、功能园区由市、县(区)或功能园区两级财政按4:6比例共同保障。通过实施社区工作者激励保障政策,进一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将切实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

加强培养锻炼,把好履职“能力关”把社区工作者培养锻炼摆在重要位置,探索开展专业化实战化的教育培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强社工队伍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于1017日至119日,组织第一批635名社区工作者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分3期举办拉萨市第一批社区工作者初任培训班,每期学制4天。在课程设置上突出实效性,聚焦社区工作者基本工作职责和需要掌握的基础知识,从理论课程、业务课程和实践课程三个模块进行教学。在培训纪律上突出严肃性,培训班全程采取封闭式管理,对学员培训期间出现的旷课、饮酒、聚赌、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通过此轮培训,将提升新招录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融入一线、服务群众的政治自觉、能力素质和职业化水平,为加强基层治理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谭云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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