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围绕自治区“四件大事”“四个创建”,聚焦“拉萨市要在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上当好排头兵”这一目标任务,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为牵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实施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64个,其中生产发展类项目41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类项目23个;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81亿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170万元、支出率为94.2%,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640万元、支出率为72.12%。一是瞄定核心环节,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拉萨市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准发力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方向。在资金投入上,锚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文化保护传承等核心环节。资金重点用于扶持特色农牧民、民族手工业、助力产业升级,促进农牧民增收;完善乡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善生活条件;支持民族文化的挖掘与传承,推动文旅融合,为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优化资金投放结构。印发相关通知,常态指导各县(区)充分发挥融的导向持续优化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资金优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联动作用持续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等三个方面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和项目的实施、全面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过程。三是强化管理流程,筑牢资金安全防线。积极对接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分配任务资金,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线上线下定期调度资金使用情况,筑牢资金安全防线,确保每一笔资金能够用到刀刃上。四是深化融合赋能,提升资金经济效益。积极促进产业融合,将资金投向特色农牧业、民族手工业与文旅产业深入融合,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同时,推动资金与人才、技术融合,吸引专业人才,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附加值,让资金在深入融合中发挥最大效益,带动少数民族资金经济腾飞。
责任编辑: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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