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关于推荐评选2023年度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 模范单位 模范大院(小区) 教育基地和多民族和谐家庭的通知》和《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和模范单位考评命名实施细则(试行)》精神,10月30日至11月3日,由拉萨市宗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洛桑旺丹为负责人的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测评)工作组赴达孜区开展2023年度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命名考核工作。达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区“强团结”行动专班组长米玛;达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普多全程陪同。
工作组先后深入1个乡(镇)、12个行政村、12个区直单位、4家幼儿园、2家企业31家创建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现场提问、实地察看、满意度测评、综合打分等方式,深入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氛围营造、“特色亮点”等情况,并分别给予点评,提出意见建议。
实地走访结束后,工作组在达孜区委统战部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被观检单位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如何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畅谈学习心得、交流感悟收获,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找到了问题短板、明晰了思路举措。
通过此次活动,各创建单位对标差距,更加清楚了各自需要努力的方向,达到了以“观”找出问题短板,以“检”学习 好的经验做法,以“学”促进提质增效的目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谭云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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