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由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办公室联合市民委举办的“同语同心·共话振兴”——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暨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完成全部既定课程后举行结业仪式。
本次培训为期5天,共有来自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八廓古城管委会的39名学员参训。培训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教学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实践教育等多种形式,旨在通过“语言+法治”的双轮驱动,提升基层民族工作实效。
在课程设置上,一方面聚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围绕日常交流、生产务工、政策对接等现实场景开展针对性教学,着力补齐基层群众语言能力短板,打通政策落地与干群沟通的语言壁垒;另一方面,深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普及民族工作法治知识,引导参训人员树立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的法治思维,实现从“学会”到“会教”、从“懂法”到“用法”的转变。
培训期间,全体学员严守纪律、潜心钻研、互助互鉴,充分展现了各族干部群众勤学务实、团结奋进的良好精神风貌,圆满达成各项培训目标。
结业仪式上,市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董衍为顺利结业的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并作总结讲话。高新区热玛岗社区学员马玉梅作为代表分享了心得体会,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讲述了通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法律知识,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中取得的实效,表达了将所学转化为所用、做民族团结践行者的决心。针对下一步工作,会议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坚持学用结合,持续巩固学习成效。学员要做到勤学苦练,以语言互通带动邻里群众共同进步;基层干部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坚守法治底线,筑牢思想根基。要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争做民族团结的守护者、践行者和宣传员。三是立足基层岗位,讲好团结故事。要以语言相通促进人心相融,深入挖掘并讲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鲜活故事,凝聚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助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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