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预算
第一部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正县级,财政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市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市民委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民族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
2、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履行民族工作职责,负责民族领域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拟定“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规划草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等.
4、研究分析全市民族工作方面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拟定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
5、负责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6、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承担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和民族事务服务体系。
8、负责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
9、承办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外事外宣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一):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为拉萨市政府职能机构所属行政单位,正县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县级),科级领导职数5名、事业编制6名,核定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在职工13名。
(二):单位内设3个机构;内设正职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_)、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即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即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
2、民族事务管理科
负责起草地方性民族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涉及民族政策的审核工作。承担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工作,负责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城市民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和落实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政策,负责少数民族发展(兴边富民)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相关补助资金并检查其社会、经济效益。承担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申报、审批、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处理工作,组织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3、宣传创建科。
负责组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成就、民族团结、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命名、挂牌工作。负责民族事务相关处事外宣和交流合作,承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工作、承担指导民族古籍的搜索、整理、出版工作。负责联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和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77.63万元,上年结转22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77.63万元,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因此项目经费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一般预算收入577.63万元,其中,201“行政运行”354.63万元,占全年预算总收入的61.4%,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日常项目预算223万元,占全年预算总收入的3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493.68万元,民族事务,(20123)支出493.68万元,行政运行( 2012301)270.68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1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34.4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34.4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34.4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0)23.6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23.6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7.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6.4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25.83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25.83万元
5、项目支出情况说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日常项目预算223万元,占全年预算总收入的26.8%,分别是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1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支出、机动经费等;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指出”13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宣传月经费。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4.63万元,具体为:
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7.4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94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29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0.89万元,印刷费0.30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1.08万元,邮电费1.21万元,取暖费0.65万元,差旅费5.67万元, 维修(维护)0.65费万元,培训费1.08万元, 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工会经费3.98万元,福利费0.13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4万元, 车辆运行维护费8.15万元,党建经费0.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6.94万元。
主要包括未休假人员补助3.39万元、其他对个人合家庭补助3.55万元。
四、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市“八项要示”,以及厉行勤俭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指字【2014】)5号文件和《拉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2014】27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收入10.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万元和公务接待费1.9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元。
2、公务接待经费1.94元(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按实际情况核定)。
3、预算安排车辆运行费用为8.15万元。
4、2020年公务用车制数 3辆,实际保有量3辆。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预算577.63万元,支出预算577.63万元,收支平衡。
七、2020年度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预算57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预算354.63万元,项目支出收入预算223万元。结转22万元。
八、2020年度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预算577.63万元,按照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表彰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民族事务支出。基本支出317.40、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与2019年没有大的变化,主要是水、电、交通等机关日常运行费用。
(二)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中没有申请政府采购预算。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到2019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实盘数为63.5681万元,主要及交通运输工具47.8万元和其他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0年绩效情况说明: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有效的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2.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表较多的可单独做附件):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等产生的各项支出。
四、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民族团结宣传月各项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收入: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责任编辑:次仁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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