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市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性民族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保障各民族的合法公益;
2、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履行民族工作职责,负责民族领域,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拟定“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规划草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事务发展专项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等;
4、研究分析全市民族工作方面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5、负责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6、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承担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和民族事务服务体系;
8、负责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9、承办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外事外宣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1个机构,4个处(无二级单位预算)分别是:办公室(财务)、民族事务管理科、宣传创建科、民族政策研究中心(事业)。民族事务委员会人员编制数18名,(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实有人21名,其中行政13名,机关工勤2名,事业6名。领导职数2名、副县级领导职数2名、科级领导职数 5名、事业科技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640.03万元。收入总计64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0.03万元;支出总计640.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81万元。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640.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 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0.03万元,占100 %。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64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12万元,占80.17%;项目支出126.91万元,占19.83%。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0.0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40.0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518.0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81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0.03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138.8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西藏特殊增资补发及正常晋升补发纳入,二是新增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09万元,占80.9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6万元,占0.42%,民族工作专项111万元,占2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2万元,占9.73%;卫生健康支出33.71,占6.5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41万元,占5.29%,公务员医疗支出6.3万元,占1.22%,保障支出37.81万元,占7.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518.09万元,民族事务(款23)行政运行(项01)404.9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2)2.16万元,民族工作专项(项04)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 5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行政单位医疗(项01)27.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3)6.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37.81万元。2022年预算数为640.0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38.89万元,增加21.70%。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相对应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养老保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住房公积金增加。二是新增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518.09万元,民族事务(款23)行政运行(项01)404.9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2)2.16万元,民族工作专项(项04)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 5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行政单位医疗(项01)27.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3)6.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37.81万元。2022年预算数为640.03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138.89万元,增加21.70 %。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相对应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养老保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住房公积金增加。二是新增项目支出增加。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0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维稳补助、电话费、租房补助)公用经费48.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增加59.13万元,增长88.08%,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54.27万元。公务接待1.94万元,公务接待均为发生支出。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3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2.4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租赁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工会经费5.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含食堂补助)15.88万元, 比2021年预算增加15.74万元,增长48.6%。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今年新增食堂补助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正县级级领导干部用车1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办理业务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0个,资金126.91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126.91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个,分别是(项目名称0,资金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0%。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无安排扶贫资金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2年无安排政府债务资金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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