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系统加强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分析研判民族领域意识形态新情况,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障。现将2023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顶层设计,在“领”上下功夫,不断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委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核心要求,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召开2022年度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暨2023年安排部署会议,印发《2023年度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机制;面向全市各族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拉萨市推进强团结行动 当好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排头兵民族工作理论知识线上答题活动”;组织集中收看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和中央广播电视台联合录制的“团结奋进新时代--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授牌活动”特别节目。
二、抓理论学习,在“思”上下功夫,不断筑牢意识形态工作思想防线。抓中心组学习,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集中学习计划,每月召开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区市领导的讲话精神和民族领域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4次,交流研讨发言12人次。抓支部学习,制定机关党支部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采取以领导带头学、党员集中学、专题党课学、讨论交流学、线上线下学等方式和集中+自学方式,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有效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水平,截至目前,集中学习9次,撰写心得体会10份。
三、抓典型引领,在“树”上下功夫,不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正确导向。2021年11月拉萨市接续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今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选工作正在推荐申报中。截至目前,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4家、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5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305家,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7家,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1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10家。积极推荐、评选、宣传民族团结模范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先后有138家集体和205名个人获得全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四、抓氛围营造,在“导”上下功夫,不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群众基础。制定印发了《拉萨市推进强团结行动 当好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排头兵专班2023年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计划以“四个纳入”、抓好“三个统筹”、发挥“三个作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N活动”为抓手,列出重点任务清单10项,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宣传。利用新闻媒体、户外LED等,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区创建工作,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民族团结内容210余篇,各类户外宣传1400余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达1760余场次。
五、抓阵地建设,在“牢”上下功夫,不断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屏障。建牢标准阵地,在模范区创建“九进”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大院(小区),2023年计划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道;按照普布顿珠书记指示,制定《关于在西藏城发莲华之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试点挂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践基地的建议方案》,试点开展共有精神家园挂牌工作;积极跟进推动哲蚌寺中华民族文化展示馆建设项目;维护网络阵地,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监管和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网络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网络舆论氛围,提高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的质量,有效防范和遏制负面网络舆情信息传播。
责任编辑: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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