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推进强团结行动 当好着力创建全国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排头兵专班
2023年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热情和决心,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浓厚氛围,使模范区创建深入人心,让民族团结入脑入心、融入血脉,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自治区和拉萨市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目标,在全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干部群众心灵深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向广度深度拓展,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行业规范、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干部操守、学生守则、寺规僧约,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九进”全覆盖,提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践行民族团结理念的自觉性。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宣传教育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以及本领域“作风建设年”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二、宣传方式
牢固树立一切文化活动一切艺术作品都要贯彻“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理念,深入推进“九进”工程,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1.统筹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9.16”平安西藏建设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9月民族团结进步月等重要节庆节点,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灵活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统筹社会宣传与新闻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刊发专版等方式,充分利用公交站牌、公交车身、出租车广告、户外广告牌、LED屏、宣传橱窗、宣传单等社会面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大传播力度,营造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拓宽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在广场、景区、社区等人员流动密集的地方悬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通过电信、联通、移动公司制作发送民族团结进步公益短信,安装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要编发民族团结方面的内容,进行滚动播放。
3.统筹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适应和融入信息化时代,让民族团结进步紧跟信息化要求,使互联网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主阵地,摄制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微视频,开辟广播电视台民族团结专栏,通过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兴媒体平台开展矩阵式宣传工作。
三、工作安排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以坚持“四个纳入”、发挥“三个作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N活动”为抓手,全方位、多渠道深入宣传,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推进创建走深走实、多方位拓展。
(一)四个纳入
1.纳入各级各部门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全年要组织不少于3次理论中心组和支部学习。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2.纳入党校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主体班(一个月以上)课程中,全年举办1次专题培训班。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3.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计划。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度融入国民教育体系,突出思想教育主阵地作用,将爱国主义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做到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各级各类学校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活动,稳妥有序推进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基”工程和爱我中华播种行动。每学期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思政课程,安排不少于4课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4.纳入社会宣传教育计划。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九进”为载体,积极打造面向社会、服务基层群众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创建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专班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二)发挥三个作用
5.发挥窗口行业作用。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窗口服务单位设立服务民族团结模范窗口、流动人服务管理工作窗口,把宣传民族政策、惠民政策和便民措施作为民族团结宣传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6.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作用,大力宣传“五史”及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中华文化认同工程,民族团结“记忆”工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编写好、宣讲好民族团结“拉萨故事”,积极挖掘、整理历史资源、红色资源,切实开展民族团结“六个一”工程,形成“拉萨故事”集锦,共同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引领时代新风尚。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7.发挥市县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通过发挥市县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打通宣传、引领、服务各族群众宣传教育平台。开展弘扬时代新风和移风易俗行动,提高各族人民群众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培养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三)办好民族团结教育+N活动(10项)
8.举办“3·28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系列庆祝活动。以庆祝“3·28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学校学生、寺庙僧尼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激励各族群众建设美好幸福家园。
牵头单位:专班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9.开展民族工作知识线上测试活动。以习近平民族工作重要思想、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条例、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2022年市委民族工作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为重点,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等线上测试活动,切实提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各级各层开展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牵头单位:专班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10.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典型事迹巡回宣讲活动。深入挖掘、培育、选树和表彰一批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乐于助人、奉献社会公益事业、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发扬传统美德的模范集体和个人,采用模范事迹巡回报告、现场报告等方式,深入社区、乡镇、学校、寺庙、企业、机关等开展事迹宣讲活动,用典型事迹激励人、感染人、鼓舞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11.开展9月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大力开展第33个“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情和信心,增强践行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觉悟、行动自觉,坚定守护神圣国土的决心信心,积极投身幸福家园建设。
牵头单位:专班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12.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纳入普法工作重点,纳入媒体、旅游、律师等从业人员及企业管理、城市流动人员教育培训范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公安局、国资委、旅发局、工商联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13.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开展“手牵手”“结对子”“心连心”等多领域多样化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牵头单位:专班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14.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活动。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我和我的祖国”“高原儿女心向党”等主题,广泛开展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群众大合唱等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15.积极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
(1)坚持“五个有利于”标准,在全市宗教界深入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巩固深化“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挖掘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历史事实 ,积极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市佛协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属五大寺庙
(2)持续加大“导”的力度,广泛宣传大活佛转世国内寻访、金瓶掣签、中央政府批准的原则及宗教仪轨、历史定制,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四史”及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深入实施宗教教职人员五年培训规划、寺庙干部“十四五”培训规划。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属五大寺庙
16.开展文化文艺精品创作工作。积极参与中华文化精品创作传播、优秀历史文化“润边”纪录片创作传播、文艺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等,加强民族工作优质节目供给,做好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17.拓展新媒体传播矩阵。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上宣传教育,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专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公众号、抖音号、网站评选。打造精准高效、直达基层受众的“同心圆”传播矩阵,每季度开展一个主题网上活动,每年推出一批融媒体产品。做好民族工作领域政务新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民族语言网站的管控和引导。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中)直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关注度、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对于培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主体作用,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宣传要有针对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重点,抓落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参与性,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切实推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各创建单位应确保每两月至少有1次线上线下宣传,各县(区)、市直条块创建单位要筹划制作创建工作宣传片。做好音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的沟通联系协调工作。
(三)加强督促,抓好落实。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创建单位要以表格形式做出全年宣传工作计划安排,明确宣传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3月15日前报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加强信息沟通联系,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拉萨市强团结行动专班办公室。
拉萨市推进强团结行动 当好着力创建全国民族
团结进步模范区排头兵专班办公室(代)
2023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谭云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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