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西藏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民族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努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砥砺前行,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严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区市党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开展“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性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结合起来,与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区市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全市民委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三力,不断引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突出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化建设,强化明责知责、负责尽责、履责督责,把好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所向,坚决打赢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动仗。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1次,支部集中学习会19次,专题研讨交流发言35人次,累计发言42人次;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3次;邀请专家讲座1次;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地和廉政教育展览4次,接受教育30余人次;观看专题教育片和警示教育片4次;参加区、市各类学习辅导15人次。 (三)抓好整改落实,扎实推进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治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按照《中共拉萨市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自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和市民委涉及的各专项整改组牵头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表列出的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要求,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工作措施的进一步细化,形成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反弹。 (四)认真履职尽责,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民委委员制度在民族工作方面起到联席会议的作用,要坚持好、健全好”的重要指示要求,起草了《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制兼职委员单位及工作职责》《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制委员单位制度》,上报市政府审印。 二是为使《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适应新形势下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根据市委指示,对2012年出台的《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容进行了修改,目前完成第一次全市范围意见征求,待换届后正式上报市人大。三是制定印发《民族工作知识手册》3000余册,发放到各县(区)、功能园区以及市直相关单位,确保各单位、各部门能够扎实掌握民族工作知识内容。 (五)圆满完成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验收工作 一是今年将迎来国家验收,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我委起草了《拉萨市迎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验收工作方案》《方案》先后征求了各县(区)、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等51家成员单位意见,并进行修订完善。制作全国民族团结创建进步示范市汇报专题片,概括了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整体情况,所取得成绩,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夯实了民族团结进创建的思想基础、发展基础、文化基础、安全基础和法治基础等,努力推进建设和谐美丽的新拉萨。汇报专题片以多层次,全方位、系统性展现我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在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多角度体现全市各族各界干部群众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引导各族群众不断深化对“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认识。截至目前,全市先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39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7家;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中,先后有5家集体和6名个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77家集体和116名个人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286家集体、321名个人和53户家庭获得市级民族团结模范称号。 二是印发《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迎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拉委办发〔2021〕40号),形成了《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调研工作方案》。9月26日至9月30日我市迎来了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调研组,调研组深入社区、学校、部队、企业、宗教活动场所、机关、园区等创建示范单位实地检查,并于9月29日下午在市政府召开创建工作专题汇报会,听取我市创建工作汇报。调研组一行对我市创建工作高度评价,表示将如实向国家民委汇报,再由国家民委确定是否继续授予我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荣誉称号。 三是在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调研组莅临我市调研期间,市委宣传部、市民委协调市净土数字传媒公司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投入13余万元,完成市区重要路段广告塔和跨街龙门架、扎地广告牌、公交站台橱窗、道旗和横幅、户外LED大型显示屏、公交和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民族团结宣传标语投放工作。 (六)全力做好民族团结模范区创建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示范创建“九进”测评指标工作,结合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条例》(藏党办发﹝2021﹞12)文件精神,拉萨市创建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和战略任务,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本着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工作要求,草拟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示范创建“九进”测评指标。测评办法本着全市各个行业部门主责主业,围绕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民性宣传教育体系,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意义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立足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着力点,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欣赏学习,打造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征的文化符号和视觉形象,把中华文化作为各族群众的情感纽带和心灵归属感。 (七)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作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为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解民忧帮民困实事好事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自治区民委主办,拉萨市民委、堆龙德庆区民宗局协办,堆龙德庆区东嘎街道和东嘎社区承办的西藏民委系统2021年春节藏历新年走访慰问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社区座谈会,此次活动对马仲福等5名少数民族代表、陈海燕等1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达娃央吉等87名东嘎社区困难群众代表进行了慰问,共发放慰问金102000元整。我市开展了一系列庆祝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场次,参与人数达2000余人,分别是市民委协同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仁多岗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共同举办“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文艺汇演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活动,隆重庆祝西藏民主改革62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向广大农牧民群众讲解和发放宣传册、宣传品,共发放《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400本、雨伞100把、马克杯200个、T恤300个、手提袋200个、钥匙扣1000个、帽子200个等宣传册和宣传品;由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协办的以“忆苦思甜感党恩 不忘初心跟党走”喜迎‘3·28’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活动,在林周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林周农场隆重举行,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发放宣传品共计700件,《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500册,并且自治区藏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专家和医务人员为农牧民进行了健康义诊。9月17日,市委宣传部、市民委、市文化局、市歌舞团共同举办的“拉萨市热烈庆祝第31个民族团结进步月暨第10个民族团结进步节民族曲艺剧《农场情》”在城关区综合活动中心隆重上演,曲艺剧以《农场情》为题,展现了一位支边青年从遥远的祖国内地,响应祖国的号召,来到了林周农场与一个藏族家庭发生的真实故事为线索,通过适当的艺术加工,以西藏人民最喜爱的曲艺艺术和当代戏剧表演形式展现。我市各领域模范代表、群众代表等300余人观看演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在全市出租车LED顶灯投放民族团结宣传口号,在全市悬挂张贴民族团结宣传横幅标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播放经典藏汉双语民族团结教育片,举行交流座谈会,保障专项经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深化了藏汉团结、加强民族团结交往交流交融。 (八)整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今年,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先后有两批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整合到乡村振兴战略。共计3783.29元,项目涉及藏鸡养殖发展、温室大棚、乡村旅游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建设生态宜居整治项目等。同时,上报全市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0余个。 (九)持续做好健康茶推广工作 一是根据自治区推广健康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在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之前,完成全市农牧民户籍人口统计。二是及时成立低氟健康茶配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对接自治区商务厅和配送企业,按照低氟健康茶配送指标,对涉及5县3(区)、4个功能园区共69个乡镇(街道)41.3725万人,配送共1241.175吨低氟健康茶,按时完成70周年大庆民生项目健康茶的配送任务,确保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群众手中。三是加大健康茶宣传力度,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依托驻村工作队等平台,开展防病知识科普宣传和健康饮茶教育,增强健康生活观念和意识,形成健康茶普及推广工作合力,确保我市普及推广健康茶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联合市委网信办 网信办做好健康茶网上舆论监测管控,市网络舆情监测平台设置 “拉萨健康茶”监测专题,持续关注和管控引导推广健康茶工作的网络舆情和舆论引导,积极防控舆情风险,有效应对网上舆情。 (十)全面深入开展全市民族工作调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统战部开展民族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联合市委统战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民族工作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以及市委。同时,按时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在我市开展的11项民族工作调研安排任务。 (十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严格审批民族成份变更。 今年,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共审批10例符合规定的民族变更申请,其中满18岁自愿更改民族的有5例;未满18周岁,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一方不同而变更民族成份的4例;错登误报纠正审批1例。 (十二)建立民族领域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机制 为充分认清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分析研判存在的风险隐患,密切把握民族领域的动向,成立了拉萨市民族领域情报信息分析研判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拉萨市民族领域预警应急处置机制预案》,结合拉萨市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民族工作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纠纷,为推进我市民族领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抓手。 (十三)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防控工作;做好疫情物资储备,积极应对疫情形势;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确保应接尽接,我委干部职工疫苗接种率达到100%。 (十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真正做到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为树立全市民委系统亲民爱民服务新形象,委党组班子成员依次于3月15起为期14天蹲点仁多岗村,采取集中座谈、入户走访、实地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群众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接访约访回访,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献爱心捐款等活动进一步拉近党群干群关系。在接访活动中共接到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共计17条,其中矛盾纠纷类2条,争取资金类8条,基础设施类7条,经过积极争取、多方协调目前共协调解决各类热点难点问题10条,结对慰问12户群众,送去慰问金共计4300元;对因病住院困难群众捐款5700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不断深入开展办实事解难事活动。
责任编辑: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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