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民委和市委统战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王君正书记关于拉萨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普布顿珠书记在统一战线调研时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共拉萨市委员会关于拉萨市当好“七个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上当好排头兵”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精神,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大会精神学深悟透,进一步增强捍卫“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强化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责任担当。深入学习领悟,做到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学出忠诚、学出担当、学出干劲,推动大会精神入脑入心;抓好贯彻落实,研究制定《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提出落实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再对标、再研究,及时推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共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2次,交流发言10人次,接受专题采访4人次,撰写心得体会15篇。
(二)提高站位,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重要论述,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民委系统干部职工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市委指示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结合起来,与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采取线上+线下、集中+自学、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以思促学、不断加强学习成效。截至目前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机关支部集中学习14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发言24人次,撰写心得体会39篇,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28人次。三是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做到真经常、有内容、见效果;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增强离退休老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积极鼓励老党员发挥余热、建言献策;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加强民委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1月25日召开委党组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共查摆问题77条(其中班子15条,班子成员62条),提出整改措施20条(其中班子4条,班子成员16条),提出批评意见建议12条;4月28日召开2022年度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签订责任书6份;共选拔任用干部2名、职级晋升干部2名、岗位交流干部5名;7月29日召开2022年度上半年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安排部署会议。
(三)狠抓落实,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传达学习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委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严金海书记在全市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按照《拉萨市委关于常态化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6项整改任务,列出13条整改措施;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四查四问”自查工作,查找出问题84条,提出整改措施167条;推行“工作日志”制度 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提升干部工作效能;建章立制完善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制度,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干部职工请销假登记制度,切实从上下班制度、整治文风会风、规范调研考核、规范创建示范活动、规范信息报送等多方面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
(四)深入基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办实事”活动。按照区市党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活动要求,自3月1日起为期20天委党政主要领导带县级干部分别赴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仁多岗村开展的“下基层大接访办实事”活动。向群众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区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向群众宣传宣讲使群众明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共接访群众300余名,走访群众110户,收集问题及诉求75个,已解决问题的诉求68个,正在协调解决7个。二是积极对接帮扶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拉萨市地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县级干部结对帮扶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拉委办发〔2022〕31号)精神,我委9名县级干部积极对接16 名应届高校毕业生,详细了解就业意愿,经联系16名大学生均参加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再考虑其他方式就业。三是开展“四联四包”工作机制暨“大宣讲、大调研、大排查、大落实”活动。自7月5日起我委5名县级领导干部分别蹲点墨竹工卡县门巴乡达珠村、贴朗村、波朗村,尼玛江热乡帮达村,开展为期15天的“大宣讲、大调研、大排查、大落实”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一线工作法”,持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扑下身子,坚持干字当头,实字托底,勇于担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提升服务群众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五)主动担当,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市民委系统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同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同向、同心抗疫,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民族团结共同体理念,谱写了“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精彩篇章。一是发挥中华民族大团结优势,汇聚抗疫合力。疫情发生以后,市民委发出倡议书,号召全市各民族干部群众争当疫情防控工作先行者、宣传者、实践者;各族各界群众成为“医务员”“配送员”“快递员”“代购员”,在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居民小区等点位参与防控工作,涌现出了许许多多“民族团结一家亲,携手同心战疫情”的感人事迹。二是发挥中华民族一家亲优势,展现关心关爱。拉萨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一家亲思想深深扎根在全市各族群众心中。民族团结模范单位、集体和个人等积极发挥作用,为各族提供爱心蔬菜、爱心藏面、爱心盒饭等生活物资;全市各民族企业家积极捐款捐物,助力疫情防控。三是民委系统党员助力抗疫一线,彰显政治担当。自8月8日起,委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带队,14名党员干部职工第一时间组队投入一线,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疫情防控氛围;严格检查进出车辆人员,守好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协助开展全民核酸检测,保障采样有序高效安全;定时多频次消杀,积极邀请拉萨蓝天救援队对各小区全域消杀,做到“人物环境”同防,有效防止病毒传播;积极与市应急管理局对接,协调解决了100余顶救灾帐篷及100套棉褥棉被用于临时隔离人员使用;积极与市净土公司和城关区净土公司联系,封控期间保障中高风险住户一日三餐,配送爱心蔬菜,对居家观察隔离人员靠前开展心理疏导给予人文关怀,积极掌握困难群众需求,及时提供细致服务,做到隔离不隔心、上门服务暖人心;做到柔性关怀,对孕产妇需要外出做产检和透析的患者等就医就学群众主动联系出租车接送,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做好滞留群众思想引导、政策宣传,加大联系沟通,高效办理离拉手续;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联系,加大救助政策宣传统计申报,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工作;自发为癌症患者困难群众捐款,解燃眉之急。在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各小区从“高中风险区”实现了“无疫小区”,百名滞留群众分批分次踏上了回家的路,他们勇敢无私的奉献、毫无怨言的担当、绝不退缩的坚守和无微不至的帮助受到小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创新手段,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区创建工作。一是成立拉萨市着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当好排头兵专项组。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贺鹏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慧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格桑次旦为常务副组长,市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拉萨市着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当好排头兵专项组。确保我市模范区创建工作统一领导,指导各县(区)、各单位推进工作。二是召开拉萨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当好排头兵专项组第一次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王君正书记在拉萨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普布顿珠书记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书面传达学习了模范区创建有关文件精神,审议了《关于完善拉萨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当好排头兵专项组办公室工作机构的建议》《拉萨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在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上当好排头兵五年行动规划方案(2022—2026)》《拉萨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2022年度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听取了市专项组办公室模范区创建工作汇报,市专项组组长贺鹏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我市推动模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凝聚了共识、进一步完善了组织领导、进一步指导了工作实践。三是制定印发《拉萨市2022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11项任务清单,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模范区创建工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开展自选动作,既彰显拉萨特色,又体现部门行业特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达成,巩固深化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四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以“六个到位”(提前告知到位、源头预防到位、风险排查到位、矛盾化解到位、跟踪清零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开展“三个宣讲”(宣讲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宣讲党中央决策和区党委部署及市委工作安排,宣讲政策法律法规),将模范区创建“九进”、民族团结进步、民族事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等纳入工作内容,印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提纲》,切实推动模范区创建工作,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截至目前,共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达700余场次。同时,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藏历新年”“我们的节日·元宵”“共庆端午”等共庆佳节的群众性主题活动。在3月份拉萨“每月一课”讲坛中,邀请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冬梅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西藏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辅导报告。五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民委系统及模范区创建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宣讲、关爱孤老、义诊、科普、理发、拍照、打扫卫生、科学防疫、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浓厚氛围,助力模范区创建。仅3月5日当天,全市组织40余家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富民政策宣讲等系列志愿服务,发放科普、法律、环保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宣传品13000余个;组织800余名志愿者开展卫生大扫除、关爱照护老人等志愿践行活动1500余次;组织文明网络志愿队开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专题报道20余篇,制作H5并组织网评员进行转载转发2000余次。六是在“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第63个纪念日”,全市各族各界干部群众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系列庆祝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建设美丽幸福家园。3月25日,自治区民委、拉萨市民委、墨竹工卡县委县政府在甲玛乡赤康村共同举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为主题的喜迎党的二十大庆祝“3·28”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活动;3月28日,市委市政府举办盛世中国、幸福西藏——拉萨市纪念西藏百万农奴解放63周年主题经典歌曲大赛成果汇报演出;3月28日,市民委、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墨竹工卡县曲龙寺管委会组织开展以“建设美丽幸福西藏 共圆伟大复兴梦想”隆重纪念西藏百万农奴解放63周年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寺庙系列活动。各县(区)以3·28为契机,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推动形成模范区创建热潮。七是创新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印发《拉萨市2022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以“四个纳入”、抓好“四个统筹”、发挥“三个作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N活动”为抓手,列出重点任务清单14项,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宣传。利用新闻媒体、户外LED等,大力宣传模范区创建。不完全统计,全年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民族团结内容达380余条次,各类户外宣传横幅、广告、灯箱等达750余条。另外,由于疫情原因,9月份计划组织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月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未能如期进行,对应的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品、宣传册、海报等实体化宣传载体的工作也未能推进。八是夯实创建基础。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模范单位,2022年4月份经呈请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向自治区民委报送5个候选单位(墨竹工卡县、市人社局、柳梧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目前正待国家民委评选结果。分别在2022年4月11日和6月8日转发了自治区推荐评选模范县(区)、第二批模范单位的通知,梳理各推荐单位报送材料后按程序报送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向自治区民委报送。同时,认真做好市级模范单位推荐评选,结合老城区大院民族团结内容丰富、民族团结深入人心的优势,在模范区创建“九进”的基础上拉萨市探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小区大院工作,专门印发了《关于推荐评选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大院(小区)的通知》《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大院(小区)测评指标》(试行),已完成实地测评,原计划9月份报请市委印发命名决定,但由于疫情原因未能继续推进。到目前,拉萨市已经在2016年首批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并在2021年接续创建成功复牌,并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家、公示且拟命名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单位25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39家,公示且拟命名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7个。九是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在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向自治区民委推选了2022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7个、模范个人26名,同时组织开展2022年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和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经过各推荐单位的审核推荐,汇总并形成了参评名单,原计划9月份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核后召开表彰大会,但由于疫情原因自治区和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未能继续推进。到目前,有82家集体和122名个人获得全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526个集体、557名个人和103户家庭被评为拉萨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通过模范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浓厚氛围。
(六)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落实民委委员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民委委员制度在民族工作方面起到了联席会议的作用,要坚持好、健全好”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好我市民族工作。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等精神,今年3月份重新启动修改《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制兼职委员单位工作职责》《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制工作制度》工作,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后,呈市政府审定,并已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制工作制度》《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制兼职委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开展《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工作。根据市委指示,为使《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适应新形势下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对2012年出台的《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容进行了修改,目前已修改完毕并提交市司法局正按程序进行。三是认真开展民族成分变更工作。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我委共收到8例因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申请变更子女民族成份,经严格审核,全部符合规定,予以变更8例。
(七)积极配合,持续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今年,国家和自治区下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8188.21万元。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经与乡村振兴局对接,今年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助推堆龙德庆区乃琼街道加木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松盘乡草畜一体化建设项目、嘎巴村乡村生态旅游改造提升项目等16个项目,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八)加强宣传,持续做好健康茶推广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对推广低氟边销茶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关心群众生活,关爱生命健康,抓实抓细低氟健康茶推广工作,引导各族群众形成健康科学的饮茶习惯。一是拉萨净土低氟健康茶展销中心开业。在庆祝“西藏百万农奴解放63周年纪念日”之际,拉萨市和云南普洱再次携手,成立拉萨净土低氟健康茶展销中心。展销中心的成立是两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普及低氟茶决策部署工作的深度延续,每年将为普洱市推广5000吨以上低氟普洱茶。二是举办低氟健康茶推广普及培训。5月12日,在西农集团邀请低氟茶培训讲师王梦奇围绕“低氟健康茶推广普及的重要意义”“低氟健康茶各项政策措施”“低氟健康茶辨别”“饮茶型低氟病的相关知识”“藏茶的健康功效”等五个方面为全市健康茶宣传推广的成员单位、各县(区)负责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及寺庙管委会负责人等进行了全面培训。三是加强与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藏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交往交流。6月16日,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政协主席、藏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燕一行11人莅临拉萨市调研健康茶工作,并深入城关区龙茶行和朗赛公司茶叶经销店实地调研低氟茶在我市推广普及、群众对低氟健康茶各项政策了解、健康低氟茶在群众中的口碑、销售及目前市场行情等。并在市政府召开座谈交流会,双方就继续加强低氟健康茶的推广和合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四是加大健康茶宣传力度,增强民众对健康茶普及推广工作的认识,明确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摸底调研,强化市场管理,形成健康茶普及推广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普及推广健康茶工作实效。五是联合市委网信办做好健康茶网上舆论监测管控,市网络舆情监测平台设置 “拉萨健康茶”监测专题,持续关注和管控引导推广健康茶工作的网络舆情和舆论引导,积极防控舆情风险,有效应对网上舆情。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上当好排头兵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有不足的地方:一是因正在成立市级模范区创建专项组,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现由我委宣传创建科2名工作人员承担,亟需以成立专项组名义抽调3—5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模范区创建工作。二是经费严重不足,今年我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专项经费预算才100万元,无法满足模范区创建工作,建议参照阿里地区(1000余万元)、林芝市(600余万元)等兄弟城市,市财政解决1000万元资金用于模范区创建工作。同时,民族事务工作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涉及民族事务工作经费均从民族团结创建专项经费中列支,无法满足工作需求。三是从目前了解情况看,各县(区)和相关单位启动工作参差不齐,缺乏有效监督,建议市作风办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督促。四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帮助少数民族解决实际困难、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五是“走出去”的力度还需加大,特别是针对民族事务、民族团结进步、低氟健康茶等工作,向区外优秀城市加大学习交流力度,增强交往交流交融。六是党员志愿者对群众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措施不多、对群众因疫情、封控等思想恐慌问题引导措施不多。七是受疫情影响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不够,自8月起未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理论组学习会议、支部集中学习会议,未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度部分工作目标未完成,比如9月民族团结宣传月未开展,原计划9月召开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未进行等。
三、2023年工作要点
1.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全体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深学细悟、学懂弄通,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以致用,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结合起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有形有感有效地做好民族领域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全市民族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
2.按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积极争取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拉萨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单位,督促县(区)创建本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重点围绕9月民族团结进步月,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等工作。
4.充分利用藏历新年、春节、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中秋、端午等节庆节点,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
5.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选树一批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等方面有特色特点的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6.加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改工作,探索推进拉萨市其它少数民族数据库建设,精准掌握其它少数民族在拉萨市活动区域、轨迹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
7.协调市乡村振兴局有力推进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后续工作并积极争取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让每一笔资金使用在“刀刃”上。
8.大力推广普及低氟健康茶。探索进一步建立拉萨市低氟健康茶宣传普及机制、源头监督机制、利民惠民销售机制等,把低氟健康茶这一民生实事做深做细。
责任编辑: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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