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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2-12-24 22:4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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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民委和市委统战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王君正书记关于拉萨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普布顿珠书记在统一战线调研时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共拉萨市委员会关于拉萨市当好“七个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上当好排头兵”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精神,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站位,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民委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三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市委指示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结合起来,与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交流研讨与心得体会相结合,不断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上半年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机关支部集中学习10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发言14人次,撰写心得体会24篇,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22人次。三是抓好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从严选拔任用干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加强民委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抓实问题整改落实,1月25日召开委党组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共查摆问题77条(其中班子15条,班子成员62条),提出整改措施20条(其中班子4条,班子成员16条),提出批评意见建议12条;4月28日召开2022年度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签订责任书6份;共选拔任用干部2名、职级晋升干部2名、岗位交流干部5名。

(二)狠抓落实,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传达学习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委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严金海书记在全市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按照《拉萨市委关于常态化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6项整改任务,列出13条整改措施;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四查四问”自查工作,查找出问题84条,提出整改措施167条;建章立制完善体系,结合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制度,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干部职工请销假登记制度,切实从上下班制度、整治文风会风、规范调研考核、规范创建示范活动、规范信息报送等多方面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

(三)深入基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办实事”活动。按照区市党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活动要求,3月1日至20日委党政主要领导和1名县级干部分别赴墨竹工卡县门巴乡、仁多岗村开展为期20天的“下基层大接访办实事”活动。向群众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区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民族区域自治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民法典》《公司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向群众宣传宣讲使群众明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共接访群众300余名,走访群众110户,收集问题及诉求75个,已解决问题的诉求68个,正在协调解决7个。二是积极对接帮扶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拉萨市地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县级干部结对帮扶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拉委办发〔2022〕31号)精神,我委四级调研员以上9名同志,积极对接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详细了解16名大学生的就业意愿,经联系目前我委帮扶的16名大学生都在准备参加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待参加完考试在考虑其他方式就业。

(四)增强意识,扎实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始终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科学、精准、严格”要求,做好防疫应急物资储备,人员调配,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后盾;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做好干部职工外出登记、报备;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推行查看健康证明、测量体温、“场所码”扫码通行等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老年群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拉防办发〔2022〕40号)精神,我委高度重视,逐个通知退休干部职工接种新冠疫苗,目前,我委14名退休干部,除3名退休干部因身体原因经医院诊断不能接种疫苗外,其余11名退休干部做到了应接全接。

(五)创新手段,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区创建工作。一是成立拉萨市着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当好排头兵专项组。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贺鹏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慧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格桑次旦为常务副组长,市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拉萨市着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当好排头兵专项组。确保我市模范区创建工作统一领导,指导各县(区)、各单位推进工作。二是召开拉萨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当好排头兵专项组第一次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王君正书记在拉萨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普布顿珠书记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书面传达学习了模范区创建有关文件精神,审议了《关于完善拉萨市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当好排头兵专项组办公室工作机构的建议》《拉萨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在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上当好排头兵五年行动规划方案(2022—2026)》《拉萨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2022年度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听取了市专项组办公室模范区创建工作汇报,市专项组组长贺鹏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我市推动模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凝聚了共识、进一步完善了组织领导、进一步指导了工作实践。三是制定印发《拉萨市2022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方案》(拉创办发〔2022〕3号),细化分解11项任务清单,具体到责任单位,各县(区),相关单位细化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模范区创建工作。四是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以“六个到位”(提前告知到位、源头预防到位、风险排查到位、矛盾化解到位、跟踪清零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开展“三个宣讲”(宣讲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宣讲党中央决策和区党委部署及市委工作安排,宣讲政策法律法规),将模范区创建“九进”、民族团结进步、民族事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等纳入工作内容,印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提纲》,切实推动模范区创建工作,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截至目前,共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达500余场次。同时,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藏历新年”“我们的节日·元宵”“共庆端午”等共庆佳节的群众性主题活动。五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民委系统及模范区创建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宣讲、关爱孤老、义诊、科普、理发、拍照、打扫卫生、科学防疫、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浓厚氛围,助力模范区创建。仅3月5日当天,全市组织40余家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富民政策宣讲等系列志愿服务,发放科普、法律、环保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宣传品13000余个;组织800余名志愿者开展卫生大扫除、关爱照护老人等志愿践行活动1500余次;组织文明网络志愿队开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专题报道20余篇,制作H5并组织网评员进行转载转发2000余次。六是开展“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第63个纪念日”庆祝活动。全市各族各界干部群众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系列庆祝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如,3月25日,自治区民委、拉萨市民委、墨竹工卡县委县政府在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赤康村共同举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为主题的喜迎党的二十大庆祝“3·28”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村活动; 3月28日,市委市政府举办盛世中国、幸福西藏——拉萨市纪念西藏百万农奴解放63周年主题经典歌曲大赛成果汇报演出;3月28日,市民委在墨竹工卡县曲龙寺管委会组织开展以“建设美丽幸福西藏 共圆伟大复兴梦想”隆重纪念西藏百万农奴解放63周年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寺庙等系列活动。各县(区)也以庆祝“3·28”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九进”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热潮。七是创新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制定印发《拉萨市2022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以“四个纳入”、抓好“四个统筹”、发挥“三个作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N活动”为抓手,列出重点任务清单14项,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宣传。利用新闻媒体、户外LED等,大力宣传模范区创建。到目前,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民族团结内容达140余条次,各类户外宣传达260余条。八是开展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大院(小区)测评工作。根据《关于推荐评选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大院(小区)的通知》精神,对拟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单位、民族团结模范大院(小区)的县(区)、单位、学校、部队、宗教活动场所和企业共计170余家,成立了七个测评小组分赴各县(区)、宗教活动场所、学校、部队、机关单位和企业等开展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单位评选工作,目前,按照推荐审批程序,正在开展实地测评工作,完成后将呈请市委、市政府审核命名。同时,积极评选推荐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经实地测评打分并呈请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已向自治区民委推荐申报5个示范县(区)示范单位。

(六)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落实民委委员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民委委员制度在民族工作方面起到了联席会议的作用,要坚持好、健全好”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好我市民族工作。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等精神,今年3月份重新启动修改《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制兼职委员单位工作职责》《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制工作制度》工作,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后,呈市政府审定,并已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制工作制度》《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制兼职委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开展《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工作。根据市委指示,为使《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适应新形势下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拟对2012年出台的《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容进行了修改,按照市司法局修改指导意见和市人大修改建议,目前已修改完毕,正在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拟于近期召开民委委员全体会议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市司法局审议。三是认真开展民族成分变更工作。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上半年,我委共收到8例因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申请变更子女民族成份,经严格审核,全部符合规定,予以变更8例。

(七)积极配合,持续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今年上半年,国家和自治区下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8188.21万元。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经与乡村振兴局对接,今年拟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助推堆龙德庆区乃琼街道加木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松盘乡草畜一体化建设项目、嘎巴村乡村生态旅游改造提升项目等。

(八)加强宣传,持续做好健康茶推广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对推广低氟边销茶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关心群众生活,关爱生命健康,抓实抓细低氟健康茶推广工作,引导各族群众形成健康科学的饮茶习惯。一是拉萨净土低氟健康茶展销中心开业。在庆祝“西藏百万农奴解放63周年纪念日”之际,拉萨市和云南普洱再次携手,成立拉萨净土低氟健康茶展销中心。展销中心的成立是两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普及低氟茶决策部署工作的深度延续,每年将为普洱市推广5000吨以上低氟普洱茶。二是举办低氟健康茶推广普及培训。5月12日,在西农集团邀请低氟茶培训讲师王梦奇围绕“低氟健康茶推广普及的重要意义”“低氟健康茶各项政策措施”“低氟健康茶辨别”“饮茶型低氟病的相关知识”“藏茶的健康功效”等五个方面为全市健康茶宣传推广的成员单位、各县(区)负责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及寺庙管委会负责人等进行了全面培训。三是加强与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藏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交往交流。6月16日,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政协主席、藏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燕一行11人莅临拉萨市调研健康茶工作,并深入城关区龙茶行和朗赛公司茶叶经销店实地调研低氟茶在我市推广普及、群众对低氟健康茶各项政策了解、健康低氟茶在群众中的口碑、销售及目前市场行情等。并在市政府召开座谈交流会,双方就继续加强低氟健康茶的推广和合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四是加大健康茶宣传力度,增强民众对健康茶普及推广工作的认识,明确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摸底调研,强化市场管理,形成健康茶普及推广工作合力,切实提高普及推广健康茶工作实效。五是联合市委网信办做好健康茶网上舆论监测管控,市网络舆情监测平台设置 “拉萨健康茶”监测专题,持续关注和管控引导推广健康茶工作的网络舆情和舆论引导,积极防控舆情风险,有效应对网上舆情。  mzzj_editorial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虽然在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上当好排头兵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有不足的地方:一是因正在成立市级模范区创建专项组,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现由我委宣传创建科2名工作人员承担,亟需以成立专项组名义抽调3—5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模范区创建工作。二是经费严重不足,今年我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专项经费预算才100万元,无法满足模范区创建工作,建议参照阿里地区(1000余万元)、林芝市(600余万元)等兄弟城市,市财政解决1000万元资金用于模范区创建工作。三是从目前了解情况看,各县(区)和相关单位启动工作参差不齐,缺乏有效监督,建议市作风办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督促。四是缺乏处理民族领域维稳工作的措施。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继续坚持以“四个纳入”、抓好“三个统筹”、发挥“三个作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N活动”,多层次深入宣传,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二)继续开展民族团结大院评选工作。根据实地测评结果,形成测评结果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对测评结果好、符合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大院(小)区测评指标的大院和小区,进行命名。

(三)持续深入推进模范区创建“九进”。按照《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九进”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会同民族团结模范区创建“九进”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好“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营造浓厚的模范区创建氛围。

(四)积极申报自治区模范单位。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开展好第二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单位、流动人口优秀窗口、民族工作先进集体、多民族和谐社区的评选申报,选树出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助推民族团结模范区创建。

(五)推荐评选自治区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按照自治区今年9月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安排,广泛深入开展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规定,推荐评选出我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提请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向自治区民委报送。

(六)全力推动市级创建评选。以“两评选三推荐一督促”为抓手,评审命名100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单位,审核并印发《关于做好拉萨市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和模范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和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督促县(区)开展模范区创建单位评选命名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和家庭。  

(七)继续抓好健康茶推广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推广健康茶工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加大健康茶宣传力度,继续抓好稳步推进普及健康茶各项工作。

(八)重点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自治区民委要求,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资金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加快堆龙德庆区乃琼街道加木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松盘乡草畜一体化建设项目、嘎巴村乡村生态旅游改造提升项目等项目实施进度,并定期对项目进展程度进行跟进,精准掌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管理,确保项目管理规范、程序合规,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九)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健全预防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社会矛盾机制。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民族因素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处置,做好民族事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排查涉及少数民族不稳定因素,妥善将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处理涉及民族因素信访案件、网络舆情信息,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族工作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

(十)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大力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重点围绕民族团结模范典型事迹巡回宣讲,深入挖掘、培育、选树和表彰一批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乐于助人、奉献社会公益事业、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发扬传统美德的模范集体和个人,采用模范事迹巡回报告、现场报告等方式深入社区、乡镇、学校、寺庙、企业、机关等开展事迹宣讲活动,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推动民族团结理念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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