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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语同心·共话振兴”——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暨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题培训顺利开班

发布时间:2026-10-09 11:53
来源: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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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足基层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切实补齐基层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短板,不断夯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思想根基和群众基础。9月14日,拉萨市举办的“同语同心·共话振兴”——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暨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题培训正式开班。

本次培训为期5天,9月14日至9月18日开展。参训人员覆盖市直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各县(区)、功能园区、八廓古城管委会45周岁以下优秀党员、团员农牧民及社区居民代表,共计39人。

开班仪式由次仁拉姆主持,市民委党组副书记、主任边巴扎西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学员代表、市藏语委办(编译局)仓珍同志作表态发言,表示全体学员将严守培训纪律、潜心钻研学习,切实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全面提升自身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和民族工作法治素养。

边巴扎西在动员讲话中结合拉萨民族工作实际,围绕常态化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等内容,向全体参训学员提出学习希望。勉励大家珍惜宝贵学习机会,认真参训、勤学苦练,切实提升通用语言交流能力和法治认知水平,更好适应日常生产生活、务工就业和政策对接需求。

本次培训紧扣基层刚需、贴合群众实际,以集中授课、交流研讨、实践教育为载体,聚焦生活化、场景化实用教学,精准补齐基层群众在日常交流、生产务工、政策理解等方面的语言能力短板,着力打通政策落地、便民服务、干群沟通的语言壁垒。同时,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普法宣讲,以通俗化、接地气的方式普及民族工作法治知识,引导基层群众牢固树立依法开展民族工作、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的法治思维。

通过系统化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农牧民群众沟通交流、增收就业、理解落实惠民政策的综合能力,全方位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持续增进各族群众“五个认同”,持续巩固全市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高质量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筑牢坚实根基。

开班仪式结束后,全体参训学员迅速投入常态化课程学习。


责任编辑: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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