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拟对卓玛央宗同志进行任职试用期满考察工作,为保证考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考察对象基本情况
卓玛央宗,女,藏族,西藏拉萨人,199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2014年7月入党, 2012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23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2日。
二、考察方式与内容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对现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组长:张正鹏 市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央 吉 市民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胡 静 市民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程序步骤
(一)动议环节
1.委办公室提出启动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工作请示,待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请党组会议研究。
2.撰写述职报告。试用期满的科级干部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在一年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不足。
(二)考察环节
1.民主测评。
(1)张贴干部试用期满考察预告;
(2)召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察工作民主测评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休假期间由党组副书记主持),全体干部参加;
(3)考察对象就试用期内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向参会人员进行述职;
(4)参会人员在听取考察对象述职基础上填写《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
(5)梳理汇总。汇总民主测评情况,民主测评结果赞成票数未超过有效票数的一半的,不予正式任职。
2.个别谈话。组织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按照考核内容规定了解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间情况,征求是否同意其转正的意见。
3.征求意见。向纪检、综治部门及机关党支部征求考察对象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方面,在综治方面,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遵守党规党纪,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意见,调查核实是否存在问题,有无群众举报。
(三)办理任职。根据考核对象日常表现、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情况,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对胜任现职的提出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建议,张贴任前公示,印发正式任职文件,整理试用期满考核文书档案,个人填写《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察表》归入本人档案;对经考察不胜任现职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
(四)任职谈话。正式任职后,主要领导要与任职干部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责任编辑:谭云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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