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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29 18:27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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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拟对卓玛央宗同志进行任职试用期满考察工作,为保证考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察对象基本情况

卓玛央宗,女,藏族,西藏拉萨人,199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2014年7月入党, 2012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23年4月23日2024年4月22日。

二、考察方式与内容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对现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组长:张正鹏 市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 市民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市民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程序步骤

(一)动议环节

1.委办公室提出启动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工作请示,待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请党组会议研究。

2.撰写述职报告。试用期满的科级干部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在一年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不足。

(二)考察环节

1.民主测评。

1)张贴干部试用期满考察预告;

2)召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察工作民主测评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休假期间由党组副书记主持),全体干部参加;

3)考察对象就试用期内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向参会人员进行述职;

4)参会人员在听取考察对象述职基础上填写《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民主测评表》;

5)梳理汇总。汇总民主测评情况,民主测评结果赞成票数未超过有效票数的一半的,不予正式任职。

2.个别谈话。组织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按照考核内容规定了解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间情况,征求是否同意其转正的意见。

3.征求意见。向纪检、综治部门及机关党支部征求考察对象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方面在综治方面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遵守党规党纪,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意见,调查核实是否存在问题,有无群众举报

(三)办理任职根据考核对象日常表现、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情况,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对胜任现职的提出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建议,张贴任前公示,印发正式任职文件,整理试用期满考核文书档案,个人填写《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察表》归入本人档案;对经考察不胜任现职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

(四)任职谈话。正式任职后,主要领导要与任职干部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责任编辑:谭云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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