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委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作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方面。一是以成立的拉萨市民委助力乡村振兴“六结合”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为着力点,及时对接市乡村振兴、财政以及各县(区)、功能园区,积极申报2023年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截至目前,2023年第一批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0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3个、占比65%;乡村建设类项目7个、占比35%),开工率100%;涉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720.41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670.01万元、用于13个项目中,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50.4万元、用于9个项目中),资金拨付3535.18万元、拨付比例36.37%。二是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每月监管调度各县(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落实情况、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推进情况,确保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作用。三是统筹协调各县(区)、各功能园区,制定印发了《关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相关事宜的通知》,筹备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建设。
2.低氟健康茶方面。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对推广低氟边销茶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关心群众生活,关爱生命健康,抓实抓细低氟健康茶推广工作,引导各族群众形成健康科学的饮茶习惯。一是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建拉萨--雅安民族团结与协同发展走廊,就健康茶事宜达成合作协议,2023年4月19日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同雅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签订《雅安市—拉萨市民族团结区域合作协议》。二是为增进西藏、云南两省区深情厚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与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拉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塔玛社区举行“茶马古道行、滇藏一家亲”低氟砖茶捐赠仪式活动(向西藏捐赠20吨),100余名代表参加。三是按照区民委要求,于2022年底启动2022年度自治区低氟健康茶发放工作,市民委积极协调联系、督促落实,于2023年藏历新年前(2月17日)将2022年度涉及全市的44102人(每人5公斤)、220余吨全部发放完毕。四是按照区民委通知精神,市民委就2023年度自治区拟发放低氟健康茶事宜,利用近一个半月的时间,对全市5县3区、3个功能园区“十三五”脱贫人数、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昌都异地搬迁人数认真仔细进行统计后,向区民委经济发展处上报全市“十三五”脱贫人数共48255人(其中含“十三五”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共45345人,昌都异地搬迁脱贫人口共2910人)。
3.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方面。“十三五”时期,经过县(区)申报,市、自治区、国家层层严格审核,全市14家企业列入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分别为拉萨地毯厂、藏宏宝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洛卓沃龙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尼木古宝实业有限公司、墨竹工卡直孔顿珠康萨传统家具民族文化产品有限公司、堆龙德庆区圣香海螺民族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和珠穆拉瑞发展有限公司、达孜优格仓工贸有限公司、曲水金哈达药业有限公司、帮锦镁朵工贸有限公司、城关区地毯厂、柒木家私有限公司、古艺建筑美术公司、阁则民族手工业商贸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藏毯、藏香、藏式家具、唐卡、藏香水、珠宝首饰、手工艺品等民族特需商品。14家企业生产运营正常,但有个别生产藏香的企业,由于天气原因存在季节性停工、停产现象,另外,受2022年疫情影响,绝大部分民贸企业销售额下降,收入严重缩水。
2023年,按照区民委工作要求,从2023年1月起,截至4月底,共向自治区民委申报“十四五”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2家,目前,正待国家民委、自治区民委批复。
4.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方面。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国家民委、区民委关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发展和保护的相关文件精神,市民委以“美丽乡村”、“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按照“保护与发展并重”的方针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分步实施”的原则,将特色民族村镇的建设、民族文化的传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四者有机结合起来,强力推进民族特色村镇的建设,使民族村寨焕然一新,特色民居得到有效的保护,民族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弘扬,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大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大幅提高,呈现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拉萨市共有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7个(堆龙乃琼镇波玛村、曲水县四季吉祥村、城关区夺底街道洛欧村、堆龙东嘎街道桑木村、尼木县吞巴镇吞达村、曲水县达嘎乡色康民俗文化村、曲水县俊巴渔村)。2022年,拉萨市实施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27个,总投资达9.23亿元,项目进度达55%,预计今年8月份完工。2023年实施美丽依据乡村建设14个,总投资达4.75亿元,截至目前项目进度达40%。
5.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方面。各级企业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九进”(进企业)的测评指标,建立健全各项创建规章制度,完善民族团结创建台账,坚持把民族团结理念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通过党建指导员、联系点制度,在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结合企业发展、企业文化、企业责任和行业特色,开展多种形式联谊交友活动,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企业党工委、非公企业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引领作用,将民族团结工作融入企业发展、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责任中,积极促进地方就业,通过开展送温暖、实施大病救助等举措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模范班组、模范员工创建活动,增强企业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责任感,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觉把示范创建工作内容融入企业发展规划和用人计划,以企业车间、班组为重点,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谭云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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